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的通知》(广政〔2020〕3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7号至2022年4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在广德市境内投资、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户及其他组织。
三、申报项目及资料
(一)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期间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和市级政策支持的项目;(2)项目建设、改造符合商务部印发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营业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万元;(3)建设项目符合当地有关规划;(4)企业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材料:(1)《2021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市场简要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效益评价等);(3)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以及项目工程验收报告;(4)相关证照复印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合同、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6)市场内外实景和内部有关建设部位的照片;(7)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二)特色商业街区项目
1.申报条件:(1)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评省级特色商业街区和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称号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2)企业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材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发展情况及“特色商业街区”创建简介);(3)相关证照复印件;(4)特色商业街区企业评审公告、获奖证明(奖牌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三)农产品仓储冷链配送设施项目
1.申报条件:(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期间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和市级政策支持的项目;(2)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3)冷冻冷藏库具有低温条件下农产品仓储、中转、加工、分拨功能,冷冻冷藏库容积不得少于2000立方米,并建设相应规模的管理用房,停车场等设施;(4)冷链物流车辆具有冷藏、保温和温控功能,吨位不得少于6吨/辆,节能、环保车型优先;(5)本项目可选择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冷藏设备任一项投资,也可以混合投资,混合投资的冷库容积不低于1000立方米,总投资不得少于100万元;(6)企业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材料
冷冻冷藏库建设:(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简要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效益评价等);(3)相关证照复印件;(4)项目投资明细(含项目施工合同、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购买设备的发票、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备案证明);(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冷链物流车辆、冷藏设备购置: (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简要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效益评价等);(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6)项目投资明细(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车辆以及冷藏设备等购置发票、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7)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四)参加展会项目
1.申报条件:(1)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展会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2)企业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材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发展情况参加展会情况);(3)相关证照复印件;(4)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加展会活动文件、展费票据,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其他有关材料;(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五)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1)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并运营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2)项目建设符合商务部印发的《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完成安装追溯设备、追溯软件调试;(3)申报单位证照齐全,追溯平台运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资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简要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效益评价等);(3)相关证照复印件;(4)项目投资明细、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购买设备的发票、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六)物流标准化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申报条件:(1)项目具有第三方或公共服务的功能;(2)项目总投资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3)项目建设符合商务部关于物流标准化、高效配送等文件的标准、共享等基本要求;(4)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或改造并已运营的项目,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
2.申报材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简要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效益评价等);(3)相关证照复印件;(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5)项目投资明细、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6)项目的外观、内部有关部位的实景照片、平面图等;(7)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七)入限纳统、限上和限下单位销售额(营业额)增长项目
1.入限纳统奖励
(1)申报条件:①在广德市境内注册登记,2021年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系统且正常申报的限额以上商贸法人企业(个体户);②企业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资料:①《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2》(附件2);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③相关证照复印件。
2.2021年限上企业增长和限下样本点增长
(1)申报条件:①在广德市境内注册登记,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系统正常申报,且销售额增长达到奖励标准(按批零住餐的社消零计算口径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法人企业(个体户)或限下样本点;②企业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资料:①《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2》(附件2);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③相关证照复印件;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总部经济项目
1.申报条件:①总部设在广德市境内并就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1年销售额(营业额)超过亿元的商贸企业;②企业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资料:①《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2》(附件2);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③相关证照复印件;④纳税证明;⑤2021年销售额(营业额)证明。
(九)商业品牌项目
1.申报条件:(1)企业获评2021年度“老字号”、“钻级酒店”、“绿色饭店”、 “绿色商场”、“诚实守信经营”等荣誉称号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2)企业经营证照齐全,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资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发展情况及“老字号”、“钻级酒店”、 “绿色饭店”、“绿色商场”、“诚实守信经营”创建简介);(3)相关证照复印件;(4)认定文件、获奖证明(奖牌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十)“农超对接”及促消费项目
1.“农超对接”项目
(1)申报条件:①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农超对接”,期间采购本地农副产品不低于300万元,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②企业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经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资料:①《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发展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产生的效益等);③相关证照复印件;④与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经济合作社、农业大户签订销售合作协议、采购销售情况证明、支付证明(银行结算单、转账回执或转账记录等)、合作方相关资料(证照、基地图片)、其他有关材料;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2.消费促进项目
(1)申报条件:①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或推荐开展的促消费活动;②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品牌企业等主体组织的规模以上企业参加的促消费活动。
(2)申报材料:①《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1》(附件1);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发展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产生的效益等);③相关证照复印件;④营销推广方案、活动开展的现场图片、其他有关材料;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
(十一)支持经营主体拓展电商化渠道
1.申报条件:(1)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拓展电商化销售渠道的经营主体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2)年网络零售额达到奖励标准;(3)申报单位证照齐全,运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材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3》(附件3);(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相关证照复印件;(4)经营主体在本县域平台或第三方平台销售产品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有效证明(网店店面截图画面、交易额列表、产品列表等);(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十二)支持壮大电商经营主体
1.申报条件:(1)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奖励标准的电商企业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2)申报单位证照齐全,运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材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3》(附件3);(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相关证照复印件;(4)经营主体在本县域平台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有效证明(网店店面截图画面、交易额列表、产品列表等);(5)电商服务企业提供孵化本地企业达 5 家且每家年网络零售额达100 万元以上的证明;(6)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十三)支持建立电商利益联结机制
1.申报条件:(1)电商经营主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购销协作,所购农副产品网络零售额不低于50万元,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2)申报单位证照齐全,运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材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3》(附件3);(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相关证照复印件;(4)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的购销合作协议、采购额证明、合作方相关资料(证照、基地图片)、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5)农副产品网上销售有效证明(网店店面截图画面、交易额列表、产品列表等);(6)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十四)支持激发村级网点活力
1.申报条件:(1)已通过省农村电商全覆盖建设核查验收且经市商务局认可的村级电商服务网点;(2)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配合电商企业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提供上行服务且为村民代收发快递达到奖励标准。
2.申报材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3》(附件3);(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相关证照复印件;(4)网点服务登记表;(5)网点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十五)支持电商快递协同发展
1.申报条件:(1)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为我市电商发展提供服务达到奖励标准的快递企业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2)申报单位证照齐全,运营正常,按章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材料:(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3》(附件3);(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地址、面积、人员就业等基本情况);(3)相关证照复印件;(4)当年开展快递服务电子和纸质信息数据(市邮政主管部门证明);(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十六)支持电商示范创建
1.申报条件:(1)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评“省级电商示范镇”、“省级电商示范村”、“省级电商示范网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园区”、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安徽好网货”等荣誉称号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企业(单位)。
2.申报材料:
(1)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网点奖励申报材料:①《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3》(附件3);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当地电商发展情况及示范创建情况简介);③认定文件、获奖证明(奖牌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④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园区、电子商务示范称号的企业奖励申报材料:①《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③认定文件、获奖证明(奖牌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④园区、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地址、面积、人员就业等);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2);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安徽好网货奖励申报材料:①《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3》(附件3);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地址、面积、人员就业等);③认定文件、获奖证明(奖牌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④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人:骆无隐,联系电话:15856317973,邮箱:627474057@qq.com 。
2、市商务局将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核查。
3、本次项目奖励资金与“一事一议”政策、市出台的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本政策中同一企业申报不同奖励时,数据不重复计算。
4、对奖励年度内发生较严重侵权、质量、安全事件以及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取消享受奖补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 1.《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1》
2.《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2》
3.《2021年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3》
4. 承诺书
广德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