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经开区西区:
近期,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惨痛。2月11日,北京市昌平区一居民自建公寓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2月22日,安徽亳州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经研究讨论,决定在全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制定《誓节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德市誓节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誓节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2年5月在全镇集中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整治和消除自建房火灾隐患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全面摸清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到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专项治理工作氛围,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同时,要结合本镇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要求,认真落实源头控制。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房屋主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镇安委会将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此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
(三)广泛宣传,强化执法。要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和全社会对消防安全治理的认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房屋,要严令禁止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四)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自建房屋管理的消防安全措施,务求实效。要借助整治之机加快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步伐,要建立健全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三、整治范围
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四、整治时间
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为研判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研判部署阶段(2022年3月4日前)。各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镇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民宿(农家乐)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数据、有内涵、有结论的形势分析材料,专题报告党委政府,提请党委政府精准施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3月15日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派出所等群防群治力量,要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民宿(农家乐)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报《专项整治登记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10日前)。开展分级分类整治,严格落实“八条” 刚性措施。一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提升本质安全。加快推进“一镇一委一站”建设,专项整治期间,首先要落实组织机构、人员装备以及经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作用”。及时固化提炼综合治理实践中经验做法,抓住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部门会商、联合整治、预防反弹、宣传警示、举报投诉”等全链条管控制度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1、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2、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3、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4、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5、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6、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
7、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8、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二)民宿(农家乐)建筑不满足下列七类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应继续使用:
1、不得采用金属夹心板材作为建筑材料;
2、休闲娱乐区、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区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3、位于同一建筑内的不同农家乐(民宿)之间应采用不燃性实体墙进行分隔,并独立进行疏散;
4、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每25㎡应至少配备一具2kg灭火器,灭火器可采用水基型灭火器或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设置在各层的公共部位及首层出口处;
6、每间客房均应按照住宿人数每人配备手电筒、逃生用口罩或消防自救呼吸器等设施,并应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
7、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六、职责分工
镇政府要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定期考评、督导、调度三项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要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等为民办实事项目,要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要组织各村(社区),发动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 “上门提醒”,同时结合农村大喇叭、应急广播等媒介,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滚动播放消防安全知识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派出所、文旅站、民政办、规划分局、卫计办、自然资源与规划所、农服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在完成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民宿(农家乐)等本地特色重点单位场所和所属行业的风险排查,制定排查方案,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市场监管所要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派出所要主动接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咨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同时要分批次组织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消防工作负责人、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管理人等开展培训,提高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能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