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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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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202-0004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柏垫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柏政〔2022〕8号
生成日期: 2022-02-10 发布日期: 2022-02-10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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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柏垫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柏政〔2022〕8号
生成日期: 2022-02-10
发布日期: 2022-02-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柏垫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0 18:08 来源:柏垫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村(社区),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柏垫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柏垫镇人民政府

2022210

 

 

柏垫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

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5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1号)和《关于印发广德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政办秘202111文件精神,以及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决定在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因承包地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村(社区)要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深入排查,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村(社区)要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纠纷,要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化解工作要依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

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一)政府统一组织。建立柏垫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移交重点线索、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汇总摸排有关情况,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辖区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推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各村(社区)具体落实。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查深入、化解有效。

(三)部门协同。农服中心、自然资源规划所派出所、司法、信访办、农路办、城建办、水利站、民政所、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等部门,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开始)。自上而下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2月中旬-3月10日)。

要按照“包村、村包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各村(社区)要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农服中心梳理汇总《入户调查登记表》,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同时对辖区内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形成排查报告,连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于3月1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调处化解阶段(3月11日-5月31日)。各村(社区)按照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做到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纠纷化解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村(社区)要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6月6日前,各村(社区)要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经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柏垫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村(社区)要把排查化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亲自抓、其他同志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密切部门协作。镇农服中心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各村(社区)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针对性措施。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立足当前,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方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

(五)及时报告信息。村(社区)要在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