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19〕1142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皖财教〔2020〕1453号)、《2021年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基〔2014〕19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秘〔2016〕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教体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制订《广德市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做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对于保障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运行、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尤其是对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困难,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所要求的“义务教育有保障”具有基础性作用。
三、工作目标
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有实施范围、实施内容与分担办法、实施对象、实施程序、保障措施、监督督导六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实施范围明确了实施《办法》的“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
第二部分实施内容与分担办法具体介绍了“两免一补”政策,“ 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和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等具体内容,并明确了经费分担比例。
第三部分实施对象明确了本《办法》涵盖对象。
第四部分实施程序详细规定了“免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等具体操作流程。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细化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所承担的具体工作。
第六部分监督督导主要明确教育及相关部门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督查事项。
五、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教体局
政策咨询电话:6031760 60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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