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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47J/202112-00005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桃州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要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47J/202112-00005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桃州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要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要求
发布时间:2021-12-07 16:3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教体局批准。贯彻落实《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132号)精神,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市教体局将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