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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29A/202111-0003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1-11-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6 09:16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1110日,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水建设函〔2021〕477号)。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及“放管服”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工作引起更多省内外市场主体的重视。截止9月底,在我省注册获批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具有5个专业甲级资质等级的4家 、乙级资质等级的25家,同时,有为数不少的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我省承揽质量检测业务,这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对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于此同时,一部分检测机构出借检测资质、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检测业务、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若不及时加以规范和管理,可能会形成“破窗效应”,影响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最后一道关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可能为水利工程建设留下隐患。为此,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修改)等法律和部门规章,我处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主要包含三项内容:

一是规范质量检测单位行为。 该章节从质量检测机构信用、分支机构、检测人员、检测过程、检测不合格项、市场行为等六个方面提出加强管理意见,从而进一步约束、规范质量检测单位行为,促进质量检测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的质量检测结论。

二是压实参建单位质量检测工作责任。该章节分别明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施工等单位在质量检测工作中负有什么样的责任、怎样履行自己的责任,从而为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更好地履行质量检测责任提供依据。

 三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检测工作的负有监管责任,该章节进一步明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同时提出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要做到守土尽责,及时处理和曝光一批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

监督管理

安徽省水利厅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检测机构出借检测资质、机构或个人借用其他检测单位资质承揽检测业务、转包或违规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着力推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公平公平和公开透明,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