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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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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111-00068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相关事项讨论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30 发布日期: 2021-11-3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111-00068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相关事项讨论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30
发布日期: 2021-11-30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相关事项讨论稿
发布时间:2021-11-30 10:02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通知精神现,现就具体事项分解落实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

1.深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改革。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学习沪苏浙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理念和创新举措,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有序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积极跟进国家层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制定矿业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政策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管理高效,指导落实好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承接工作,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测量队)

2.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全省自然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和“四送一服”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3.持续压减审批事项。根据国家及我省工作部署,完成测绘资质改革任务。压减资质申请、延续和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间,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责任部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测量队)

二、强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

4.持续做好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的信息公开,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按工作进展或时间节点依程序公开各事项办理结果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环节。(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5.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并及时公布,组织参加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6.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行政执法。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7.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出庭应诉率达100%(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三、注重实效长效,完善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8.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自然资源业务审批流程。按规定实行“接办分离、集体决定、限时办结、公示公开”制度加强审查、审批等服务事项各环节管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减少办事环节,积极推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审查,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办事效率。(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测量队)

9.加强用地审批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开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明确审查职责,规范审查要点和审查流程。不断优化建设用地网上审批系统,全程限时办结。(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政策法规科)

10.推进“开门编规划”。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引导社会公众全过程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规划工作公开透明,提升规划决策的开放性、包容性和科学性,保证公民行使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部门:城乡规划管理科)

11.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管理第一时间将直达基层资金按照用途和使用范围,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和受益对象,实施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落实将中央下达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等纳入自然资源部监测监管系统的要求,实行全实名台账管理,做到资金流向明确,账实相符,确保资金用到紧要处、关键点。(责任部门:财务科、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

四、严格项目管理,加强环节监管

12.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将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出让竞争性环节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公共交易平台监管工作,指导各地依法依规推进土地使用权交易全程电子化,严格落实“管办分离;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加快推进“净矿”出让改革。(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科、矿产开发管理科)

13.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各类制度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安徽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采购流程,严明采购纪律,公开诱明操作,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责任部门:财务)

五、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动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等问题整改

14.抓好巡视整改“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围绕十三届市委以来历次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组织系统各党组织再对标、再对表、再查摆、再整改、再提升,突出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共性和深层次问题。(责任部门:承担巡视整改任务的处室)

15.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推动全省矿山生态修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矿山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加大整改调度,严肃整改纪律,严厉查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责任部门: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矿产开发管理科、执法大队)

16.落实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建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局属单位管理,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建立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责任部门:财务)

六、加强作风治理,提升工作效能

17.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巩固精文简会减材料成果,强化审核把关,坚持少发文、少开会,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提升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占比。加强部署谋划工作,为基层预留充足的落实时间。改进轻查调研方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调研督查现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减轻基层工作压力。(责任部门:党委办、综合办、各相关处室)

18.推动效能建设提质增效。扎实开展系统效能建设考核工作,针对机关、基层、窗口等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着重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作风形象、提高服务效率。加大系统效能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及时通报曝光,开展效能问责。(责任部门:党委办、综合办、各相关处室)

19.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要求,对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干自然资源工作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聚焦关键时间节点,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责任部门:党委办、综合办)

20.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持续纠治耕地保护、用地审批、矿产资源管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责任部门: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矿产开发管理科、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执法大队、党委办、综合办)

七、强化政治责任,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1.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部门:党务办)

22.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积极有序推进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实施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干部队伍政治能力、专业素养。(责任部门:党委办)

23.强化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扛责担责动真碰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责任部门:党委办、各科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