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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11-0009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捷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平方米双层及多层线路板打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4 发布日期: 2021-11-24
《安徽捷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平方米双层及多层线路板打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4 16:26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捷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平方米双层及多层线路板打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5万平方米双层及多层线路板打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一厂区:安徽省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PCB产业园区规划一路

二厂区:安徽省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4#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捷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捷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平方米双层及多层线路板打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PCB产业园区规划一路及广德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4#厂房。一厂区即现有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5647.46 m2,本次技改后主要进行化学沉铜、电镀铜、线路、阻焊、文字等生产工序。二厂区为本次技改项目新租用厂区,建筑面积5200 m2,本次技改后主要进行原材料开料、钻孔、成型、测试、清洗、包装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35万平方米双层及多层线路板的生产能力。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

①生活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一厂区不新增员工,维持现有100名员工的规模。

本次技改项目二厂区新增员工200人,一、二厂区内均不设员工宿舍。生活污水来自厂区办公楼等生活设施,污水排放量为16 m3/d。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广德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②生产废水

一厂区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有机废液、有机废水、络合废水、综合废水、废酸液等5类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先后经PCB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二厂区生产废水为成型后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接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2)大气环境影响

①酸性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一厂区1#生产车间的电镀、PTH、剥挂架工序产的酸性废气(含甲醛)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送往1#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DA001 排气筒排放(15 m)。2#车间酸洗、微蚀、蚀刻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集气管道收集后,送往2#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DA002 排气筒排放(15 m)。

②有机废气

线路、阻焊、文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采取集气罩收集后,送往2套“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尾气分别经DA005、DA006排气筒排放(高度均为15 m)。

③粉尘

二厂区开料、钻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钻孔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送往1#、2#、3#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DA003排气筒(15 m)排放。成型工艺粉尘经收集后送往4#、5#、6#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DA004排气筒(15 m)排放。成型后吹灰工艺粉尘经收集后送往7#布袋除尘器,净化尾气经DA007排气筒(15 m)排放。

本项目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甲醛、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1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

本次技改项目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1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上述相应的措施处理后,不外排,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达标排放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1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