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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111-00054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广安办〔2021〕118号
生成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1-04
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111-00054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广安办〔2021〕118号
生成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1-04
关于印发《广德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16:07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安办〔2021118

 

关于印发《广德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广德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4

 

      

 

 

 

广德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一、   

(一)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响应民爆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66号第令);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8、《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9、《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10、《安徽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11、《安徽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宣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宣城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1、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民爆行业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及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全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民爆销售企业编制的相应预案应当与本预案相衔接。

(五)应急预案体系

广德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分为二级三类。二级是:市应急管理局级和民爆销售企业级;三类是: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体系框图,见图1

 

 

 

 

 


广德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图

(六)应急工作原则

1、地方主体原则:充分利用事故应急救援各种资源,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相关单位及民爆销售企业应急机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2、分级响应原则:根据本预案,民爆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事故大小、危害程度和依据反应快捷、救援的要求,实施分级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3、科学规范原则:民爆销售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科学、规范,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体现民爆行业特点,通过危险因素辨识、事故类型与危险分析、危险源评估、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和专家评审等过程,并经过演练形成规范、简洁、实用的应急预案。确保内容和措施针对性强,并能够逐一落实,应急队伍及装备处于备防状态,并通过演练不断完善。

二、危险源分析

(一)全市民爆行业危险源名称、位置及储量

广德市民爆销售企业为宣城市宣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广德县民爆分公司,爆炸物品仓库位于柏垫镇凤桥社区石香炉吴大爷洼。主要危险源点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和索类火工品储存库。仓库许可储存工业炸药(含索类)15吨、工业雷管30万发。

(二)危险性分析

我市民爆企业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和索类火工品。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储运过程中存在以下危险:

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受热、撞击摩擦、冲击波、爆轰波、激光、火焰、雷电、静电、射频感应等都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

民用爆炸物品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

三、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市应急局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设立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对全市民爆行业事故应急工作实施领导。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

应急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危化科科长担任;应急专家组由省内民爆行业专家组成。

 

 

 

 

 

 

 

 


2广德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框图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行政区域民爆行业应急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和专家组;

3、监督检查辖区内民爆销售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

4、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迅速组织救援的同时,负责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和应急信息;

5、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分工,开展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

6、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及时开展应急工作创造条件;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应急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1、收集研究最新科技成果和事故资料,为预防民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建议;

2、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提出抢险救灾、防止二次事故、减少伤残、降低损失的建议及对策;

3、对事故救援完成后恢复生产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

(二)民爆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民爆销售企业应急机构是本单位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及警戒、疏散、救援、救护、通讯、后期保障等。

民爆销售企业事故应急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应急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根据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4、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向省经信厅、宣城市经信局、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及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6、与当地的社会救援、救助网络体系建立稳定、有效的联系,本单位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

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民爆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生产技术条件要求,督促民爆企业抓好危险源监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民爆销售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切实强化危险源管理。

(二)事故预警

遭遇地震、洪水、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予以事故预警。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事故等级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应急报告

1)发生死亡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死亡事故的民爆企业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省经信厅及相关部门。市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信息

2)发生造成人员轻伤的燃爆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的民爆企业应在48小时内报告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省经信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原因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和救援情况等。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安徽省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级和级三个级别:

级响应——对应于一级和二级事故;

级响应——对应于三级事故;

级响应——对应于四级事故

(二)响应程序

响应程序框图,见图3

 

 

 

 

 

 

 

 

 

 

 

广德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框图

市应急管理局和发生事故的民爆企业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属地乡镇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协调现场有关事项,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息。在现场积极开展应急督导和救援。一是进一步了解事故现场和应急救援实际情况以及进展情况;二是结合事故发生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应急指导意见;三是协调有关人、财、物应急救援。

六、信息发布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依据相关规定发布信息。

七、后期处置

现场应急结束后,事发企业要实施现场保护,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规定正式进驻事发企业,应急机构应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和移交必要的事故情况材料。

八、保障措施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销售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体系、编制民爆行业应急通讯录,明确各级应急联络人及应急联络专用电话(见附件1)。现场应急通讯方式由各单位在其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

(二)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的需要,民爆企业要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其他应急队伍。应急队员应选择身体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销售企业及其应急机构应当根据各自应急预案和相关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自防自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事故应急器材装备,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

民爆销售企业应落实应急装备与物资、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等年度资金预算,保障必要的应急能力。

九、培训与演练

民爆企业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培训。

民爆企业每年应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的协同配合能力。综合性演练应邀请属地乡镇、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现场观摩指导。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对处置及时、正确、果断,有效制止险情扩大,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或在应急救援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予以重奖;

2、完成事故应急任务成绩显著,有效防止重大损失发生的;

3、抢险、救灾、排险工作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

4、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对于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十一、附则

(一)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应急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德市民爆行业事故应急通讯录

 

一、国家国防科工局应急电话:010-68205378

二、省经信厅应急值班电话:0551-62871122

三、宣城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0553-3114986

四、宣城市经信局应急领导小组电话

  长:   市经信局局长     301143213856312680

副组长: 徐启宏 市经信局总工程师 303335815105633501

  员: 卢勇   四级调研员       302375113865313025

严和木  矿山管理科科长   302955715005637956

江小飞  矿山管理科副科长 302955718395393090

五、宣城市经信局24小时值班电话:15005637956

六、宣城市经信局应急专家组通讯录

联系方式

邬本志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605633306

李孔啟

马鞍山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955551987

 

 

 

 

七、广德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通讯录

1、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话

市应急局局长:戴启发,0563-6026656,  13966194918

党委委员:周启俊,0563-6024676,  13865340250

办公室主任:何文佳,0563-6022818,  13865373566

危化科副科长:郁青松,0563-6022792,  18756348181

2、广德市应急局办公室电话:0563-6022818(应急值班电话)

3、柏垫镇联系电话

柏垫镇分管领导:陈泽鑫,18956370303

安办主任:杨林有,13865386515

4、宣城市宣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广德县民爆分公司

企业负责人:杨晓婧,18792265766

八、市急救医疗单位及联系方式:

宣城市人民医院    0563-3391789

郎溪县人民医院    0563-7012556

广德市人民医院    0563-6020480

宁国市人民医院    0563-401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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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宣城市经信局,宣城市宣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广德县民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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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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