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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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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111-00025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广德市发改委县级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111-00025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广德市发改委县级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0
2021年广德市发改委县级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10 15:26 来源: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2021年县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公布,经调整,广德市发改委县级权责事项4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 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权力7项。2019年权责清单相比(17项),删减了7项,新增了33项。

行政许可:删减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新增“油气长输管道第三方施工许可”。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项。

行政确认:删减“价格成本监审”。行政确认事项共计3项。

行政规划:删减行政规划事项(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

行政处罚

1.“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分解成“违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两项;

2.“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的处罚”完善内容成“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3.删减“对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违规行为及节约能源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4.新增26项行政处罚行为:对管道企业未依照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等七类情形的处罚;对实施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对未经批准违规施工作业的处罚;对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五类行为的处罚;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对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处罚;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等六类情形的处罚;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五类情形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等九类情形的处罚;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的处罚;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从事仓储活动的处罚;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对违反规定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处罚;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违反相关规定,未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未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采购粮食,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未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未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的处罚;对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粮食作为口粮的处罚;对粮食经营者违反储粮药剂使用相关规定,运输粮食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未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行政处罚事项共计29项。

行政强制:新增行政强制,“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行政强制事项共计1项。

其他权力

1.删减“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粮食流通统计”“国家和省规定的调定价备案”3项;

   2.新增“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备案”、“上报国家的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等事项初审”“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及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监管”“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4项。其他权力事项共计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