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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404-0005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政策解读】高龄津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2 发布日期: 2024-04-22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404-0005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政策解读】高龄津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2
发布日期: 2024-04-22
【民政政策解读】高龄津贴
发布时间:2024-04-22 08:53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背景】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宣城市2021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宣民养〔2021〕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关怀和温暖。我市高龄津贴政策惠及范围为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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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发放范围

具有广德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待遇。


二、发放标准

8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30元高龄津贴;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长寿保健金,两类津贴不重复享受。满8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高龄津贴,高龄津贴人员死亡的,自死亡次月停发;户籍迁出本市的从迁出次月停止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出示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四、申请程序

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在年满80周岁当年,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广德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除提前准备好按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应及时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民政局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的审批和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关材料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通知本人,并说明原因。


 咨询部门: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咨询电话:0563-603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