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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政策解读】关于“离婚”您了解多少?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3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110-0002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政策解读】关于“离婚”您了解多少?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3
【民政政策解读】关于“离婚”您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1-10-13 08:51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离婚

1、离婚申请一定要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2、当事人须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户口簿和有效的身份证;

3、申请时就离婚协议书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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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节

1、审查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件、婚姻记录;

2、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夫妻名下共有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于离婚协议内容当事人可在30天冷静期内认真思考。在冷静期届满确定来办理时,双方形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不能有任何涂改或修改,不要签名及填写日期。办理时应在登记员面前签署姓名及日期。

初审无误后,询问当事人是否达成离婚协议,达成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签名并按指纹,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并告知相关事项。没有达成协议或存在其它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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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冷静期

当事人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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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办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


 咨询部门:民政局婚姻登记办

 咨询电话:0563-697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