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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105-00161 组配分类: 减税降费和金融安全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减税降费】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05 发布日期: 2021-05-05
【减税降费】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5 16:49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12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