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局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反馈意见工作座谈会,分管副局长林新平首先介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项目审批中涉VOC排放的总量的相关政策,在充分听取项目投资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见后,要求新建项目从源头替代、过程工业控制、末端污染治理等几个环节着手,结合现阶段的生产技术水平,源头上减少有挥发性等污染原料的使用,使用水性等环保友好型原料,过程中采用自动化程度、密闭性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挥发性有机的产生,末端要采用高效的收集和处理设施,对挥发性有机物做到应收尽收和高效处置,严守项目总量控制关口,推动我市经济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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