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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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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109-00036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广德市认定35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06
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109-00036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广德市认定35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06
广德市认定35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9-06 10:32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今年以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多举措抓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广泛动员,鼓励企业积极参创。根据《广德市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耐心讲解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义、重要性及参创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创,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指导,持续推进企业自律。以商超、餐饮等企业为重点,组织参创企业签署《“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创单位承诺书》,承诺落实首问接待制度、首问登记制度、消费争议快速和解制度、首问承诺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督促保护消费者权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和科学化。

三是持续监管,全程动态跟踪管理。通过对参创单位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帮助企业健全维权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此次认定广德聚丰商贸批发部等35家单位为2021年广德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期为4年,下一步,在抓“点”的基础上,逐步完成“扩面”和“全覆盖”的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