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应急管理 > 应对情况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107-00110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第33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31 发布日期: 2021-07-31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107-00110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第33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31
发布日期: 2021-07-31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第33号)
发布时间:2021-07-31 08:38 来源: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

(第33号)

 

近期,南京疫情持续扩散,已外溢到7省16市,为防止疫情输入扩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通告如下:

一、设立交通查验点。2021年7月31日12时起,在G233省际交界处(邱村镇)、S201省际交界处(新杭镇)等边界来(返)广通道处共设立2处查验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对经公路驾乘车辆来(返)广人员进行核酸阴性证明及健康码查验。请广大驾乘人员途经查验点时,提前减速慢行,打开车窗,戴好口罩,服从现场指挥,积极配合查验工作。对能够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绿码的,自由通行。本地车辆人员或驾驶外地牌照本地人员黄码的,由各乡镇、街道按属地原则包保落实集中健康观察管理措施;红码的,一律由120车辆转运至市级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二、减少非必要外出。一律停运我市来往和停靠高中风险地区的客运班及包车客运业务;一律禁止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运营。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信息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非必要不得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和南京市、芜湖市、马鞍山市和县、张家界等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申报,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由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对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广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隔离时间自最后离开高、中风险地区之日起计算。

三、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暂停旅游团体组团外出旅游和各类培训机构组织聚集活动。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活动和会议、演出,组织或承办50人(含)以上规模的会议、活动。活动、会议主办方要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建议参加活动。倡导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餐饮酒店要严格控制就餐人员数量,所有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提醒顾客佩戴口罩、错峰就餐、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保持距离。

四、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管理。所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管控,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及时报告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和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探视。景区内封闭式场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网吧、KTV歌厅、舞厅、游戏游艺厅等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经营性服务场所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所有棋牌室、麻将室一律暂停开放。

五、强化校园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各类学校要加大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力度,做到“应接尽接”。积极主动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非必要不离开广德,外出必须报备。并于开学前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

六、加强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场所管理。落实消毒通风规定,尽可能减少到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聚集。坚决打击非法地下宗教活动。

七、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但接种疫苗后仍要做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等防护措施。

八、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