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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109-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政策解读】广德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1 发布日期: 2021-09-01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109-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政策解读】广德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1
发布日期: 2021-09-01
【民政政策解读】广德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01 11:27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切实减轻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办丧负担,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和《广德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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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意义

以满足群众基本丧葬需求、维护群众丧葬权益为出发点,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大力推行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加快推动建立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积极推动绿色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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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惠民殡葬对象

具有广德市户籍(无名尸体除外)、在广德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均可享受惠民殡葬政策。

1、特困供养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重点优抚对象;
4、二级以上残疾人;
5、无名尸体;

惠民殡葬项目

1、遗体接运费;
2、遗体火化费(平板炉);
3、遗体冷藏费(三天内);
4、骨灰盒(普通);
5、骨灰寄存费(一年);

超出上述基本惠民殡葬项目服务费部分的由丧属自行负担;放弃享受相关惠民殡葬服务项目的,不补差价。

惠民殡葬执行标准

1、遗体接运费:是指在广德市域范围内,使用殡仪馆普通接尸车辆(含带殡仪馆移动冰棺)接运遗体1次。
2、遗体火化费:是指使用殡仪馆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的服务费,丧属自愿选择捡灰炉的,由丧属自行补齐差价;
3、遗体冷藏费:是指遗体在殡仪馆内冷藏存放(3天以内)产生的费用,不足3天的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4、骨灰盒费用:由民政局监督殡仪馆集中采购,价位300元/只,由殡仪馆根据《惠民殡葬审批表》等相关惠民殡葬凭证发放。丧属在殡仪馆内换购高于300元价位的骨灰盒,可抵扣300元,其余差价由丧属自行补偿。丧属自带骨灰盒或放弃使用免费骨灰盒的,不予费用补差和补偿;
5、骨灰寄存费:是指骨灰在殡仪馆存放一年的费用。
超过上述惠民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差价自负;放弃享受相关惠民殡葬服务项目的,不补差价。

申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对象死亡后,申报人(其家庭成员或所在的特困供养机构、社会福利中心负责人)携带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户口本和身份证、申报人身份证到所在村、社区填写《广德市惠民殡葬审批表》。
2、所在乡镇民政所或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死亡对象实际情况审批后,由申报人将审批表交给市殡仪馆。
3、市殡仪馆依据乡镇民政所或退役军人服务站出具的惠民殡葬审批表直接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资格认定

惠民殡葬对象中“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民政部门认定;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部门认定;“二级以上残疾人”需残联制发的证件(复印件)。

 

咨询部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咨询电话:0563-602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