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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307-00040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政策解读】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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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政策解读】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1
【民政政策解读】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23-07-21 09:04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背景

     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2018年,我市出台了《广德县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决定在城市规划建成区(东至德昌路,南至南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北外环)范围内,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2020年11月,该服务扩面至农村。


  服务对象

     城镇:城区(东至德昌路,南至南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北外环)范围内桃州镇户籍(现为桃州镇及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政府重点补助对象、政府一般补助对象、自购服务对象三类。具体划定标准为:

1.政府重点补助对象。

(1)70周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的低保对象;

(2)60周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的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度残疾老年人。

2.政府一般补助对象。

(1)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70周岁及以上低保对象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

(3)60周岁及以上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县级以上(含县级)“好人”、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对象;

3.自购服务对象。有经济条件的自愿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其中,1、2两类补助对象如有重复的,原则上按就高标准予以补助。

乡镇:农村80周岁以上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及失能半失能人员和农村80周岁以上低保人员。

    服务内容

    包括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两个部分。线上服务内容主要是:民政局购买服务,第三方免费给老年人提供一台具有定位功能的老人专用手机,为老人提供远程定位服务,同时提供通信资费套餐,专用手机主要用于老年人提供呼叫中心24小时应急服务,提供远程定位服务,提供出行、购物、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居家服务,接听或接转打入平台的非特定老年人的求助电话等。线下服务内容主要是:为老人提供助洁、助餐、助浴、助残、助行、助医、代购、代缴等定制生活照料服务。

   办理程序

 1.申请。有服务需要的老年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或由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上门协助填写《广德市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其中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初步审核后,将申请材料及时转交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


2.评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派出专业评估员上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评估,及时准确地填写评估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评估委托第三方进行。


3.审批。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政府补助服务的对象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复核通过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审核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收到审核审批结果后,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对告知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书面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申请复审评估。


4.确认。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合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或企业,根据“六助”服务内容及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公示。


5.服务。每次服务完成后,由服务人员在《广德市居家养老服务工单》上记载服务时间、服务人员姓名等内容,由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签名确认。纸质工单与系统工单相互对应,每季度由市民政局进行审核服务费用。

   咨询部门: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咨询电话:0563-603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