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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743U/202107-0006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誓节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广德市2021年防御台风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07-07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743U/202107-0006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誓节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广德市2021年防御台风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07-07
广德市2021年防御台风预案
发布时间:2021-07-07 14:28 来源:誓节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认真做好我市台风灾害的防御工作,建立完善防御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和职责,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

1.2.1  根据《防洪法》《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2.2  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3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台风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编制原则

1.3.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抗、救”相结合的原则。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1.3.4  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3.5  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1.3.6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2  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情况

2.1  自然条件

广德市地处长江中下游,为黄山余脉和天目山余脉交汇地带,地势南北高,中间低,相对高差大,河道坡降陡,汇流历时短。全市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347mm,但年际年内以及时空分布不均,差异较大,以致我市洪灾特点为集中降雨造成的骤发性洪水形成时间短,造成危害大,在本市停留时间短。根据地形特点,全市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型:(一)山区:主要分布于南北部,面积约1100km2;(二)丘陵区:主要分布于东西部,面积约637km2;(三)平畈区:主要集中在中部,面积约428km2。境内极易发生山洪灾害,且易受台风侵袭。

2.2  社会经济情况

辖6镇3乡3街道办事处,136个行政村(社区)。2020年末,广德市总人口51.6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85万,农业人口35.81万。

3  防御工作重点

3.1  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3.2  加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

3.3  做好危险地区人员、重要设施的避险和安全转移准备。

3.4  加强水库、重要当家塘等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和巡查,并加强对水库、重要当家塘的预泄调度。

3.5  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电线杆等高空设施的防风避险工作,必要时要求停止一切高空作业,各危险台变停止供电。

3.6  做好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及人员转移避险。

4  组织机构

4.1  台风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2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地区防台风指挥调度工作。

4.3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太极洞风景区管委会、市医疗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林业发展中心、市房管中心、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明确责任分工。

5  预警与预防机制

5.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气象局负责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报告市防指和相关单位,并向社会发布;市水利局负责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指及相关部门报告。

5.2预警

台风预警主要针对台风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山洪泥石流与风暴潮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5.2.1预警等级

根据台风威胁和严重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Ⅳ、Ⅲ、Ⅱ、Ⅰ四级标准,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Ⅳ级(蓝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Ⅲ级(黄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Ⅱ级(橙色)预警: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Ⅰ级(红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2.2预警及发布

市气象局负责台风的预警与信息发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与信息发布;市水利局负责汛情的预警与信息发布;市住建局负责城区防台的预警与信息发布;市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等的预警与信息发布;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预警工作;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等。

市防指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按有关程序向市政府和上级指挥部报告。

5.3预防

台风预防主要包括台风影响可能造成安全问题的有关方面的预查、预检与防御台风措施的落实等活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单位与公民应积极做好相关的自我防范工作。

5.3.1防台风检查

市防指每年度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防风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水利、住建、电力、交通、通信、教育、应急、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所管辖区内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的,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5.3.2防台风巡查

水利部门应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监督落实防台风巡查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住建部门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以及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台风巡查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幼儿园的防台风巡查工作;文旅部门要加强各旅游景点的巡查工作;其他部门要做好本系统内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5.4 预警员落实

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以及有关单位要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6  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由高级到低级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当气象局突发灾害预警级别为Ⅳ级蓝色台风预警时,可发布Ⅳ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局突发灾害预警级别为Ⅲ级黄色台风预警时,可发布Ⅲ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局突发灾害预警级别为Ⅱ级橙色台风预警时,可发布Ⅱ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局突发灾害预警级别为Ⅰ级红色台风预警时,可发布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可跳级发布,即不发布Ⅳ级应急响应时,也可直接发布Ⅲ级或Ⅱ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后启动。

6.2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6.2.1 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进入Ⅳ级响应状态,由市防指副总指挥主持会商。气象密切监视监测天气情况、台风风暴潮动向,做好预测预报,及时将台风风暴潮信息报告市防指,并在公共场所、新闻媒体及通过短信方式定期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措施,由市防指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到岗到位,启动各行业应急预案,做好防御准备,各抢险队伍进入抢险准备状态。

6.2.2 Ⅲ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进入Ⅲ级响应状态,由市防指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气象密切监视台风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并在公共场所、新闻媒体定期播报预警信息及防范措施。市防指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各抢险队伍集结待命,进入应急状态,物资储备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文旅部门关闭A级景区点,指导、监督检查其他旅游景区防台工作。建筑工地停工,停止各类露天集体活动和室内大型集会,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户外远离广告牌匾,高层住户关好门窗等。住建部门重点检查和落实高空设施、建筑工地、简易工棚、危险房屋、低洼易涝地带等防范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泥石流监测预警,随时启动预案。水利部门根据降雨、蓄水实时变化,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闸、塘坝的科学调度。教育部门视情况做出是否停课的决定。供电、供水、供气、通讯部门做好应急保障。交通部门做好水陆、道路运输的安全防范,并准备随时进行抢险救灾,必要时关闭水上航线,调整陆地营运班次。医疗卫生部门落实好救护力量和设备。应急管理局落实好避难场所并准备好救灾物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启动行业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6.2.3 Ⅱ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进入Ⅱ级响应状态,市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宣城市防指,必要时可以召开紧急会议。市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天气情况的发展变化,做好台风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防台、防洪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赴一线指导防台防汛,根据需要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通报。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抢险物资进入调运准备。财政部门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应急管理局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启动行业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6.2.4 Ⅰ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进入Ⅰ级响应状态,市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必要时发表讲话,部署防台工作。市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台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指密切监视风情、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防台工程调度,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报宣城市防指、省防指。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市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需要随时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风情灾情信息,报道风情及抗灾抢险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各大院校停课,除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以外,其他单位均视情况停产停工。市防指为灾区紧急调拨防台抢险物质,交通部门为防台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启动行业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6.3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台风消息、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市气象局负责,相关的新闻报道必须由市气象局进行审核。防台风抗灾等信息由市防指审核和发布,相关的新闻报道由市防指确定后发布。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灾情信息报送管理、查灾核灾工作,负责组织各乡(镇)、村(社区)认真做好本地查灾核灾和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落实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机制,需以防办口径上报的灾情信息,由应急管理局按程序审核后上报。灾情信息同时抄送市发改委。

6.4应急结束

当台风险情基本消除、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指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7  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部门应建立稳定可靠的全市应急通信系统,组建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通信保障队伍,及时抢修和排除故障,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7.2应急队伍保障

各有关部门也要组建相应的专业抢险队伍。抢险队要登名造册、备案存档,平时要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市人武部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负责协调调度民兵参与防汛抢险救援、负责冲锋舟、橡皮艇等水上救援。防指及其办公室、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调度武警、消防大队、公安局等救援力量,参与防汛抢险救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组织、调动。

7.3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优先保障防台抢险人员、防台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紧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

7.4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要落实大面积停电、防汛指挥部停电等紧急情况及抢险现场等重要场所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7.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和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灾害发生后,做好疫情的监测、收集、预测和报告,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7.6治安保障

公安、武警部门负责应急治安保障工作,维护防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7.7物资保障

防台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市政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防台物资储备,做好抢险器材、救生设备以及水库、堤防工程防汛石料、编织袋、土工布等防汛物资的储备,满足工程抢险和救灾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市防指也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7.8资金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遭受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救灾资金的分配、下拨工作,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7.9技术保障

气象、水利、水文部门加快和完善指挥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同时,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洪水预报、调度水平和抗洪抢险能力。

7.10宣传、培训与演习

7.10.1宣传

1)风情、灾情及防台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

2)重要信息发布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定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7.10.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实行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10.3演练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1次防台抢险救灾演习。各专业抢险队伍要经常进行防台抢险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能力,增强救援工作的时限性和有效性。

8  抢险救灾

8.1  受台风影响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本部门抢险救灾工作。

8.2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制订转移安置人员的生活、医疗卫生、治安保障等工作方案,确保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稳定。

8.3  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坏的电力、通讯、供水、交通等设施。各地、各部门要通力协作,深入第一线,了解灾情,认真查灾、核灾,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水毁修复和生产自救,努力将台风危害减至最低限度。

9  附则

9.1  由台风所引发其它的次生灾害,按其它规定或其预案执行,本预案可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