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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107-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7-26
【部门解读】广德市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26 11:30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目前,我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关于明确桃州镇各校责任区范围的意见》(桃政〔2014〕91号)划片招生。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城区居住人口迅速增加,城区现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部分学校学位已不能满足现实入学需求。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采取增加班额方式进行过渡,致使我市城区公办小学超标准班额达到42.2%,初中达到52.5%。超标准班额、大校额现象,导致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运动场面积、功能教室等一系列指标不达标,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通过摸底调研,2021年秋季部分学校已无法通过增加班额方式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如实验小学东校区、桃州四小)。同时,今年秋季,桃州四小南校区、桃州中学南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2022年秋季,桃州一小东校区将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区3所新建学校无招生责任区,调整工作迫在眉睫。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七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就近入学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学校不得拒绝本入学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跨越入学区域招生。”

(三)《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第九条 学校规模适度。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应按城乡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及建设规模、居住人口及出生率等,相应确定办学规模。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各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小班化教学。”

三、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状

(一)城区公办小学(8所)。1.城东片区3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48个班规模)、滨河学校小学部(48个班规模)、桃州一小东校区(36个班规模),2022年秋季投入使用。2.城南片区2所:桃州四小(48个班规模)、桃州四小南校区(36个班规模)。3.城西片区1所:实验小学西校区(48个班规模)。4.城北片区1所:实验小学北校区(48个班规模)。5.城区中部1所:桃州一小(42个班规模)。

城区8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可招生59个班级,最大容量可招生2655人,学位供给有保障;学校按东、西、南、北、中方位布局,初步形成了覆盖城区范围、满足就近入学需求的良好局面。

(二)城区公办初中(3所)。1.城东片区1所:滨河学校初中部(36个班规模)。2.城北片区1所:桃州中学北校区(36个班规模)。(3)城区西南片区1所:桃州中学南校区(36个班规模)。

城区3所公办初中起始年级可招生36个班级,最大容量可招生1800人,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学校呈现城东、城北、城区西南方位三角形分布,有利于各校责任区调整,也有利于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四、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市委市政府印发《广德市调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工作方案》(办〔2021〕22号),依法依规推进责任区调整工作。前期,市教体局会同规划、交通、房管、统计、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城区生源分布、道路交通、居住现状等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草拟《广德市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调整方案(讨论稿)》。经市调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定,形成《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教体局广泛征求了学校、村(社区)、“两代表一委员”、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意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听证会,面向村(社区)居民开展民意调查,面向村(社区)居民开展民意调查,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期间共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107条,归纳整理为11个方面,采纳了合理的7个方面,市教体局再次修改形成《调整方案(送审稿)》。经风险评估、市委教体工委研究、领导小组研定、合法性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调整内容

(一)学校变化:2021年秋季新增桃州四小南校区、桃州中学南校区,撤销广德二中;2022年秋季新增桃州一小南校区,2021年招生后借实验小学北校区班级上课。

(二)学校责任区变化

1.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招生范围是万桂山社区;与调整前比较减少苏觉社区、大木桥社区。

(2)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招生范围是清溪社区、山关村、凤井社区部分(延凤翔路以北区域)、钱村村部分(原石桥村范围);与调整前比较增加凤井社区部分(延凤翔路以北区域)。

(3)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招生范围是凤凰社区、红旗社区、双河社区部分(延太极大道以北、荆汤路以西、G235以南区域);与调整前比较增加双河社区部分(延太极大道以北、荆汤路以西、G235以南区域)。

(4)桃州四小:招生范围是升平社区、凤井社区部分(延凤翔路以南区域)、荷花社区部分(延爱民路—升平南街—荷花路—光荷路—凤井路以北区域);与调整前比较减少凤井社区部分(延凤翔路以北区域)、荷花社区部分(延爱民路—升平南街—荷花路—光荷路—凤井路以南区域)、钱村村(不含原石桥村范围)、团山村、粮长门安置小区。

(5)桃州四小南校区:招生范围是苏觉社区、荷花社区(延爱民路—升平南街—荷花路—光荷路—凤井路以南区域)、钱村村(不含原石桥村范围)、团山村、粮长门安置小区。

(6)桃州一小:招生范围是景贤社区、天寿社区,与调整前比较无变化。

(7)桃州一小东校区:招生范围是大木桥社区。

(8)滨河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是南塘社区、双河社区部分(延荆汤路以东区域)、塘口村;与调整前比较减少双河社区部分(延荆汤路以西区域)。

(9)祠山岗学校:招生范围是祠山岗社区、祠山岗茶场社区、富家村社区;与调整前比较无变化。

(10)高湖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是高湖社区、佛堂村、和平村、白洋村、白桥村;与调整前比较减少塘口村。


2.城区初中:

(1)桃州中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招生范围是万桂山社区、天寿社区、景贤社区、红旗社区、清溪社区、凤凰社区、凤井社区部分(延凤翔路以北区域);与调整前比较增加红旗社区部分(延熙春河以东区域),减少升平社区、凤井社区部分(延凤翔路以南区域)。

(2)桃州中学教育集团南校区:招生范围是升平社区、凤井社区部分(延凤翔路以南区域)、大木桥社区、苏觉社区、荷花社区、钱村村、团山村,卢村乡。

(3)滨河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是南塘社区、双河社区、大木桥社区、祠山岗社区、祠山岗茶场社区、富家村社区、塘口村;与调整前比较增加双河社区、大木桥社区,减少苏觉社区、卢村乡。

(4)高湖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是高湖社区、佛堂村、和平村、白洋村、白桥村;与调整前比较减少塘口村。

六、相关配套政策

(一)加快项目建设,保障学位供给。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2020年新建实验小学北校区、改扩建桃州一小和滨河学校小学部并投入使用,并将进一步完善滨河学校配套设施。2021年新建桃州四小南校区、桃州中学南校区并投入使用,2022年将新建桃州一小东校区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保障能力。

(二)组建教育集团,均衡配置资源。2020年组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行“一校三区五统一”的管理模式,即,一个集团管理委员会,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三个校区,行政管理统一、师资管理统一、招生管理统一、资源管理统一、教育教学管理统一“五统一”。2021年组建桃州中学教育集团、桃州四小教育集团、桃州一小教育集团,实行“一校两区五统一”管理,筹建滨河学校教育集团,促进城区公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三)关注特殊群体,做好服务保障。对于招生责任区调整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将会在当年的招生入学文件中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合理解决:多孩家庭会出现新入学子女与已入学子女不在一所学校的情况,将安排该家庭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原则上安排已入学子女学校);如因道路建设延迟影响钱村村、团山村、粮长门安置小区适龄儿童上下学,将设立过渡期,将钱村村、团山村、粮长门安置小区纳入桃州四小两校区共同责任区。招生责任区调整后,进一步加快道路建设,做好交通路口改造、公交线路调整等工作,为学生上下学做好服务保障。

(四)加强房产调控,维持生源稳定。参考合肥市、宁国市和外省市招生政策,考虑维持生源相对稳定,从2021年秋季开始,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一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一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2021年秋季前已入学的不受影响。具体做法为:从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每年在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初一)报名时,登记当年的入学住房信息,2021年为第一年,以后每年在秋季入学报名时进行登记比对筛查。以小学入学为例:同一套住房,在2021年秋季入学时,有一家庭子女以该住房为依据,在责任区内小学登记入学,则该住房在6年内不再作为另一家庭子女在责任区小学入学的依据;如该住房在6年内发生合法买卖或产权转让给另一家庭,另一家庭若有子女要上小学,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举例说明:中鼎景苑X幢X单元X号住宅属于桃州四小招生范围,该住宅产权拥有人张某的子女于2021年秋季在桃州四小登记入学,之后6年期间(2021年8月31日—2027年8月31日),该住宅发生买卖或产权转让给李某,则该住宅在2027年8月31日前,不作为李某子女在桃州四小登记入学的依据,李某若有子女入学,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解读机关:教体局教育科

解读人:朱广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601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