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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106-00017 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2021年6月补缴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106-00017
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2021年6月补缴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2021年6月补缴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4 08:36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制表时间:2021年6月21日
序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原工作单位 认定补缴时间 补缴依据 备注
1 邓元月 3425231974****8825 广德运通丝绸服饰有限公司 201002-201707 广德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21)皖1822民初1653号
2 杨保榆 3209231976****3610 安徽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201908-202006 广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皖1822民初567号
    以上共2名同志报来的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资料,经初审、复审程序,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条件,准予补缴,现将名单公示。
申明: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补办养老保险,属于骗保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如有疑问,请您致电0563-6043360,602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