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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21819233/202104-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广交安监〔2021〕12号
生成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4-28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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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广交安监〔2021〕12号
生成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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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11:23 来源:市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印发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德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实,并根据此预案进一步拟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局应急办。

  

    附件:1.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队伍花名册

         2.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统计表

         3.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机械设备表

         4.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乡镇联系表

 

                                                                                  

                             2021年4月28日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台风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解除险情、减轻灾害损失,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维护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根据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德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长,分管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薛海林

    副指挥长:王帮红、贾苏红、王庆、康盛、金泽银、高玉宏、汪洲、肖昕龙、余桂芝

    成员:蔡坤明、柯德元、王辉、汪德、郑健、王迎春、袁传龙、潘学娣、陈勇、何丽丽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公路抢通组、运输保障组、应急保障组、综合督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灾毁统计组。

    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主任:高玉宏,副主任:王迎春。

    公路抢通组:公路抢通组设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长:王庆,副组长:汪德。

    运输保障组:设在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长:高玉宏:副组长:王辉。

    应急保障组:设在综合执法大队,组长:金泽银,副组长:柯德元。

    综合督查组:设在局组织人事科,组长:汪洲,副组长:何丽丽。

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组长:肖昕龙,副组长:郑健。

宣传报道组:设在局宣传科,组长康盛,副组长陈勇。

灾毁统计组:设在局规划建设科,组长:余桂芝,副组长:袁传龙。

二、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按照市政府指示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要求,动员、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各项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遇到重大汛情,及时向市政府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援,调用企事业单位和民用运输、抢修力量投入抢险;处理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失职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

(二)副指挥长职责

各副指挥长作为联系乡镇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指挥,统一调度指挥联系乡镇的应急响应、综合协调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向指挥长报告。

(三)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的调度、协调、联系、组织实施以及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确定不同间隔时间,收集信息,统一口径,向上级部门及社会公布国省干线通行情况及客运线路运营情况,上报突发及重大情况。

(四)公路抢通组职责

负责国、省道、县乡公路及其他管养公路路段的保畅工作。需具备满足应急响应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力量,组成不少于5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重点路段的保畅工作。建立我市公路施工企业应急响应征用机制,在自身无法满足应急响应的时候,有足够的应急人员及应急工程车辆,奔赴公路损毁的现场,及时快速处置。

(五)运输保障组职责

负责运力储备,组织15台客车和20台货车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负责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输、灾区人员疏散运输保障工作。

(六)应急保障组职责

负责进入汛期后,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就路面养护情况加强与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联系。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及主要县道巡查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组织抢险队伍参加应急抢险和处置工作。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不少于3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七)综合督查组职责

负责汛期值守制度的执行检查及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约谈处理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失职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

(八)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期间车辆、后勤保障工作。

(九)宣传报道组职责

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十)灾毁统计组职责

负责核实汇总各单位灾毁损失情况上报至上级部门,同时结合我市公路水毁情况,提出解决意见,拿出修复计划,对上争取修复资金。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

汛期到来之前,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况,充分做好各项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应急准备,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防汛宣传,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设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指导和检查相关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制定预案并落实好对应措施。

    (二)开展检查

进入汛期,各单位要增加检查频次,重点加强水毁修复、老险工险段以及相关工程的设施设备、备用电源的检查,加强对临水临崖路段、桥涵以及急弯陡坡的警示标志等安装情

况的排查。发现隐患,责成责任单位和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三)建立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机制

当应急响应指令发出后,局联系领导作为各联系乡镇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指挥,统一调度指挥联系乡镇的应急响应、抢险救灾工作。各执法中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包保负责人要及时向局联系领导报告灾情相关信息,听从局联系领导调度。当发生重大险情时,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必须到达现场,服从局联系领导调度指挥,进行现场处置。局联系领导应及时准确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相关情况。

(四)建立乡镇联动机制

局综合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要及时将日常道路巡查情况报辖区乡镇政府。遇到重大险情,执行“双报告制度”,局相关单位将应急工作同时报市应急指挥部及辖区乡镇政府。报告内容包括道路损毁情况、道路通行信息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并寻求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支援。

    四、信息报告

各单位按照行业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一)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局综合执法大队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全市国省干线及主要县道不间断巡查,将巡查中发现的道路毁损情况,通知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排人员抢修;各运输企业在发现道路毁损情况后,要半小时内通知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综合执法大队做好现场标志标识布置及通行秩序维护工作;对一时无法抢修完成的,需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半小时内上报局应急办,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受害情况、设施损害状况、目前采取的措施、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措施、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局应急办通知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调整或停运相关客运线路;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通知客运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社会公布营运信息;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根据情况及时派出应急保障车辆,转移安置人员及运送抢险物资;

(二)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及报送;局应急办应根据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确定不同间隔时间,收集信息,统一口径,向上级部门及社会公布国省干线通行情况及客运线路运营情况,对突发及重大情况,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上报。

五、应急响应

全市交通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防台抗旱Ⅳ级响应指令后,启动Ⅳ级响应。响应处置如下:

    1.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组立即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并安排人员进入值班岗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也应

加强值班,落实应对措施。视情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出现灾情立即向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

    2.通知、督促相关经营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防范,应急车辆、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3.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防台抗旱Ⅲ级响应指令后,启动Ⅲ级响应。响应处置如下:

    1.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组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入值班岗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值班人员上岗到位情况;掌握全行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整体情况;指导相关单位向媒体发布相关道路通行信息及运力调整信息;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指挥长和上级部门报告。

2.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备足备齐应急抢险物资,督促公路养护企业做好路面排水等养护工作;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及时了解掌握客、货运输情况;局综合执法大队抢险队伍加强路面巡查及运输市场秩序巡查;质监站要做好在建工程的各项防汛措施。同时,各单位加强检查相关企业和单位防汛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3.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响应指令后,启动Ⅱ级响应。响应处置如下:

     1.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进入指挥值班岗位,指挥长视情召开防汛、防台、抗旱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副指挥长作为各联系乡镇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指挥,统一调度指挥联系乡镇的应急响应、抢险救灾工作;指挥、协调局属各单位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值班,领导和人员在岗情况;组织人员赴一线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全行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整体情况;组织指挥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媒体发布运力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指导、协调公路部门加强公路巡查和抢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指挥长和上级部门报告。

    2.各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力量抢险,并向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根据灾情,公路抢险组及时到位,制订抢险方案,安排应急救援工程机械和救援物资,赶赴灾情现场。对毁损公路路段,应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及时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遇到复杂险情,及时向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汇报请求采取进一步措施。

    3.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防台I级响应指令后,启动I级响应。响应处置如下:

1.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进入指挥岗位,指挥、协调局属单位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措施;检查局属单位应急值班,领导和人员到位情况;组织人员赴一线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全行业防汛工作的整体情况;指挥相关单位通过媒体发布停运信息,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妥善安置滞留旅客;根据上级指令,组织道路抢通保通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指挥局属相关单位督促企业落实有关停产、停工的指令,组织指挥局属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2.各副指挥长作为各联系乡镇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指挥,统一调度指挥联系乡镇的应急响应、抢险救灾工作。

    3.全行业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全力组织排险。

    4.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六、应急结束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解除指令通知各相关单位,转入常态管理。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灾毁损失情况报局规建科,由局规建科核实汇总上报至上级部门,同时规建科要结合我市公路水毁情况,提出解决意见,拿出修复计划,对上争取修复资金。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灾情得到控制后,各单位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抢修严重受损的基础设施。对应急中征用的车辆、物资,由各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评估与总结

每次警报解除后,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次灾情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事故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每年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