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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104-00081 组配分类: 职业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5 发布日期: 2021-04-05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104-00081
组配分类: 职业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5
发布日期: 2021-04-05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5 15:58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高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6号),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各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各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编制了2021年分类考试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全省共下达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57397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68483名,面向中职79538名;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单独录取和高职(高专)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分别单列计划3226和6200名,实行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单独录取、应录尽录。

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针对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可适当调整面向普通高中与面向中职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针对生源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必要调整,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可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