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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104-00011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关于刘小英单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1
关于刘小英单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1 09:59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因嵊州市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已吊销、购房发票遗失、嵊州市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出具付清房款证明、已补缴契税、刘小英单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421日起至2021513日止)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 0563-697579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小英

    出让

广德市桃州镇夫子E51单元102

341822001018GB00191F00010011

79.84平方米

住宅

 



公告单位: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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