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市经信局印发《广德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反馈意见整理如下:
1.金融服务中心建议在企业上市加分上有所增加。。
2.税税局建议将“经主管部门认定,当年度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土地利用、偷税逃税、恶意欠薪、恶意逃债欠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有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或过错责任,接受过行政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的,扣5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较大过错责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的,扣10分;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扣3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在原评级结果的基础上下降一档。”修改为“经主管部门认定,当年度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土地利用、偷税逃税、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恶意欠薪、恶意逃债欠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有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或过错责任,接受过行政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的,扣5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较大过错责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的,扣10分;纳税信用等级为C 级的扣1分、D级的扣2分;未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扣3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在原评级结果的基础上下降一档。”
3.经开区建议将“(一)评价范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企业,不列入评价范围。”修改为“(一)评价范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园区配套服务企业,不列入评价范围。”
4.其他参会单位及企业均无意见。
采纳情况如下:
税务局意见被采纳。
金融服务中心和经开区意见未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