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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09XR/202109-00012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 2020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09-27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09XR/202109-00012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 2020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09-27
关于开展 2020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08:45 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县办〔201778 号),现就2020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奖励兑现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对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按项目研发投入不超过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科技项目研发,按实际支付技术研发经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租用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仪器设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险种,且获省立项支持的,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的10%予以补助,单项成果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省给予奖励的,县先行奖补;对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并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的创业苗圃、大学生创业中心、创客空间等,对其导师服务、创新创业活动等直接费用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六)对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给予等额配套奖励。

(七)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奖励200万元;对前述机构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20万元;对前述机构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奖励10万元。

(八)对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奖励50万元。对我市企业牵头组建新获认定的国家(试点)、省(试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二、申报资料清单

1.《广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批准文件、认定证书、相关费用的财务凭证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原件(核实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申报补助、奖励有关的其它相关材料(如签订的合同、奖励证明等)。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各乡镇、开发区积极组织相关单位按规定要求,如实备齐申报表及证明资料(一式两份),并于2021429日前报送至广德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装订与报送

上述书面材料一律按 A4 纸张尺寸装订,一式两份,申报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材料按照申报表、附件目录、附件的顺序装订。有关附件材料应有企业公章。

五、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及附件应客观、真实、有效,申报单位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2.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为 D 类或丁类的企业,不享受该政策。

联系人:胡 伟

电话:0563-6035530

地址:广德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


附件:广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报表



广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14


附件



广德市 2020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报表



申请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申请奖励项目

数量

内容依据

申请兑现金额

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1

如: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

20万元

奖励金额合计

人民币(大写):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市科技局业务科核查情况:

年月日

市科技局领导审批意见: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申报单位要据实准确填报,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报送;

  2、 附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批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奖励项目归类、汇总(原件核实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