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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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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10295268/202011-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市经开区2020年度“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1-30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MB10295268/202011-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市经开区2020年度“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1-3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市经开区2020年度“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10:35 来源:市经开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经开区2020年度“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含派驻机构)

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人水和谐的良好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宣城市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广德市总河长令(第1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经开区实际,决定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乱捕、非法养殖等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进一步把河湖长制推深做实,保护好、维护好全市河湖生态环境。

各部门依据《市经开区2020年度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将清河行动作为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大的工作力度,扎实推动清河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经开区2020年度“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细化实化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推动河湖长制尽快从有名有实转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部门联动、系统治理,着力实施2020年度清河行动,保护好、维护好全区生态环境。

二、行动目标

以巩固提升河长制为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河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巡查力度,大力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乱捕、非法养殖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因历史遗留问题一时无法整改的,专题研究,逐步解决。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不断建立健全河管护长效机制。

三、清河行动范围、对象及整治内容、责任单位

清河行动范围为市经开区境内河、库、渠、沟、塘等实施河长制的各类水工程和水体水域,对象为以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乱捕、非法养殖等乱象或非法状态。

(一)清理整治乱占。对围垦湖泊,未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分局

(二)清理整治乱采。对河湖非法采砂、取土进行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三)清理整治乱堆。对河管理范围内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分局

(四)清理整治乱建。对违法违规建设的涉河项目,河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要加快推进拆违治违工作进度,实现河管理范围内没有影响防洪安全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责任单位:城管分局、规划建设管理局、公安分局

(五)清理整治乱排。严厉打击企业非法排污及餐饮生活污水、建筑工地废水直接排入河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城管分局

(六)清理整治乱捕。严厉打击使用电鱼、炸鱼、毒鱼和采用地笼网、高密度网等方法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非法捕捞同题。(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城管分局)

(七)清理整治非法养殖。认真落实《广德县畜牧业三年(2018-2020年)提升行动计划》、《广德县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严厉打击全市禁养区范围内养殖鸡、鸭等畜禽污染水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城管分局)

四、清河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河行动包括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20201111日-1125日)

有关责任部门对本区域的河道、水库、沟、渠等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对人口密集、生产要素集中、开发强度高的区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查清问题,逐河逐湖逐库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时间、任务、责任表,细化工作安排、量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确定保障措施。1125日前将摸底结果报送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2020121日-20201215日)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治到位。请各部门20201215日前将本区域内集中整治情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对于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作出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三)巩固提升(20201216日-1231日)

有关责任部门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河长在巡河时对清理整治情况行核查,重点检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河长责任。市经开区清河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是每条河流、水库都有了河长、长后推深做实河长制的年度专项行动,河长要切实担负起对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明确各河长履职的具体内容要求、标准,将清河行动作为检验河面貌是否改善,河长是否称职的底线要求。

(二)落实属地责任。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牵头负责,切实承担起责任河管治保职责,积极开展清理整治,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整合相关职能站所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三)强化考核督查。开发区河长办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查检查、暗访明察,对不作为、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并将清河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加强协同联动。要依托河长制平台,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