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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107-0006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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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07-09
关于印发广德市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09:57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民办〔2021〕 24

 

关于印发广德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广德市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年3月26日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上下班未进行指纹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2、打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前,下午5:30后。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3、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出差、外出培训、参加会议、下乡、志愿服务等因公事不能打卡的需告知考核办进行备案)。

4、考核办负责每月初将上月打卡情况进行统计,并公示3日,如对考勤结果有异议,请于3日内到考核办核对。

5、机关工作人员因私事、因病不能出勤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1)1日之内,持书面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送考核办备案;

2)1日及以上持书面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送至考核办备案;

(3)领导班子成员请假需报请主要领导批准,送至考核办备案;

(4)主要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送至考核办备案。

6、如遇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请假:

1)紧急任务期间;

2)重要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

7、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作相应处理。

8、年休假制度按照市相关文件执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天。病事假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假期休完后要到局考核办作销假报备,否则按缺勤处理。

8、考勤结果作为年终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二、工作纪律(作风)制度

 

1、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电话和手机等通信设备进行查询、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2、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从事网络QQ聊天、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看网络小说、听歌等娱乐活动。

3、严禁上班时间看小说、聊天、下棋、玩扑克及做其它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严禁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离岗,不准无故关闭通信工具。

5、严禁穿拖鞋、背心等非正式衣着上班。

6、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

7、严禁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不准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不准接受当事人的礼物馈赠或宴请,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搞有偿服务。

8、对无视禁令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部门负责人明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反禁令的行为而不制止、不教育、不上报的,经查证属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9、执行结果作为年终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三、公务接待制度

 

1、坚持从严、适度、节俭、必须、费用总量控制原则。

2、实行先审后批制度。所有接待应先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批准,通知局办公室开出接待审批单方可安排。擅自接待的,费用自理。

3、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开具审批单的,由接待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电话告知办公室主任,后补手续。

4、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原则。

5、因工作需要接待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确需接待的,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原始菜单需签字,注明接待时间、金额、事由等。“四单”( 审批单、公函、菜单、发票)不齐全的,财务一律不予报销。会议餐费要附会议通知。

6、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接待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餐费为不超过130元/人/天。用餐供应家常菜。特殊情况需报请主要领导批准。

7、接待费开支实行财务统管、办公室批报制度。

 

四、财务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由财务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做好资金筹措和调度。

3、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4、财务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当月的开支一般不跨月,实行财务公开。

5、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6、局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局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分管审签,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财会人员要严格审核各类凭证,凡手续不全、凭证不清的,拒绝付款。

7、一次性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8、需公务接待的由相关科室持函向分管局长汇报,分管局长通知办公室开派餐单,定点、定人、定金额。报账时四单合一,办公室、分管局长、财务审核。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核报。会议餐费附会议通知、签到单等必要的佐证材料。
  9、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由局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
   10、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11、购置办公用品,由科室填写申报单,分管局长审核同意后办公室按程序购买。
    12、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13、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14、各科室每年应对财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并形成清查报告送局办公室备案。

15、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16、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17、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含退休),其所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督办,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监督交接,并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记录”, 未经办公室、计财科出具移交证明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凡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交接手续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市内用车。机关工作人员因公需市内用车的,应在派车区域范围内,由用车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使用的通知》(广行管〔2017〕33号)中的要求申请用车,填写《派车单》,提交办公室审核后由市公务用车平台统一调配。尽量一车多用,减少单趟现象,提高用车效率。

2、市外用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在不便乘坐交通工具的的情况下,可申请公务用车。原则上领导班子成员或3人以上(含3人)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可申请外使用公务用车。其中3人以上(含3人)因公外出使用公务用车,或3人以下因公外出遇特殊情况不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由申请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说明事由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通过平台申请用车。遇分管领导不能及时审核(审批)时,应电话或短信报告同意后,方可申请用车。

3、其他事项。因公外出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根据《广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20〕188号)规定的标准,连同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费用在限额内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或凭据报销。对符合《广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同时给予奖励和加发伙食补助费。

 

六、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

 

1、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第一个接待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凡办事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

3、凡办事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代为转交材料。

4、凡办事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

5、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以及简单生硬地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和询问予以回绝。

 

七、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1、自觉遵守机关学习制度,学习分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种类型。每月10日定为机关干部自学学习日。

2、机关干部在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副科以上干部每年需要撰写2篇以上心得体会,1篇以上调研报告;一般干部每年需要撰写1篇心得体会,必要时可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

3、各科室(部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业务或理论学习。

4、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知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理论文章等。

5、科级干部自觉按时完成干部在线学习。

6、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种形式外出考察交流学习。

 

八、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议事范围:研究决定全局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局干部的任免或提名。研究决定应由局党政联席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议题的确定: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讨论的议题,有关科室应事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会前提供必要的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对所提问题解决办法的建议或方案等。

3、会议的召开:局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具体时间由主要领导确定。每次召开会议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外,均应提前至少2天通知各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组组长,需要提请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会议一般不增加临时议题。

4、议事和决定:党政联席会议事,由提出议题的班子成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议定科室工作的重要事项,由列席会议的该科室负责人详细汇报相关情况。讨论时,参加人员应畅所欲言,最后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集中归纳,提出决定意见。党政联席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不搞临时动议。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须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5、决定的执行与反馈:党政联席会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党委书记、局长同意后,可在党政联席会会上复议。但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之前,不得有任何与党政联席会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党政联席会所作出的决定,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九、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安排

节假日、防汛期、防火期、抗旱期和重要会议、事件节点期间的值班,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安排。

2、值班人员职责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相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6)处理其他事务。

3、值班纪律要求

1)各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在岗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因公、因病和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的,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解答问题;

3)遇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汇报,不得隐情不报,不得推诿、躲避矛盾。

4)值班期间不得进行饮酒、打牌、玩麻将等影响干部形象的行为。

5)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凡因缺岗造成后果的,将根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