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文件精神及《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函》相关要求,我局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经公开询价,拟确定安徽广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验收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或相关单位反映。
市商务局电话:0563-6818012
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63-6816117
广德市商务局
2021年1月14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