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华、徒华群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德市桃州镇中央乐城12号楼1单元201室土地证遗失,证号广国用(2013)第52598号、广国用(2013)第5259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将于2021年1月12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止,公告期满未见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若有异议请将异议申请文本递交至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63-6975795。
特此公告。
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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