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德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
的政策解读
2020年7月2日,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德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武祥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殡葬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殡葬改革不断深入,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殡葬事业在资源配置、服务质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强化殡葬行业管理,倡导移风易俗、节地环保、厚养薄葬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6月3日,市分管领导陈兴松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各乡镇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我局修改完善后,于6月8日发函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再次书面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随后,我局向市政府提交《广德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司法局审查,该《实施意见》决策主体适格,决策依据明确,程序合法。2020年6月16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了市民政局提请研究的《广德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为五大任务。
一是补齐短板。坚持政府主导、科学选址,按照统一规格和节地生态标准,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倡导树葬、花葬、壁廊葬等新式生态安葬方式,实现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覆盖,补齐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
二是惠及民生。大力实施惠民殡葬,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行遗体接运、火化、冷藏、骨灰盒、骨灰寄存等五项基本丧事全免费;对选择树葬、花葬、可降解骨灰盒安葬等不保留骨灰丧葬方式的本市城乡居民,给予一次性奖补;有条件的乡镇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可以免费安葬安放。
三是提升服务。积极推进殡仪馆改造升级,市民政局督促殡仪馆承租方加快推进殡仪馆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殡仪馆改扩建工程,2021年3月全面投入使用。着力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是整顿市场。建立民政、公安、交通、城管、市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出台我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联合整治方案和规范公墓收费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乱收费、散埋乱葬、超标准豪华墓、违法改装遗体接运车、电子礼炮车、丧葬用品市场等进行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殡葬服务环境。
五是促进文明。深化移风易俗,培育“厚养薄葬”文明新风,深入推进文明治丧,积极倡导文明祭扫,引导群众逐步转变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乡镇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殡葬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殡葬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广大市民如有政策咨询,请联系广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0563-602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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