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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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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112-00008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德市卫健委)简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1-12-02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112-00008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德市卫健委)简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1-12-02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德市卫健委)简介
发布时间:2021-12-02 10:01 来源: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起草有关政策规划,依法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一)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宁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市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并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负责合格盐的供应、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及打击违法活动。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拟定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6.与市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负责中小学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管理、学校卫生设施、教学环境的监测监管等事项。市教体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的工作方案和卫生制度,并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传染病等疾病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和卫生制度的执行。

7.与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辖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负责全市血吸虫病、碘缺乏病、麻风病等多种地方病监测工作。

8.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9.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财、物的管理,组织开展查治病、查灭螺、健康教育、疫情监测、信息管理等基础性血防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辖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所辖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发展建设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血防工作,组织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推广、农村改厕、沼气池建设以及人、家畜饮用水设施建设等项目,负责本地区灭钉螺有关事项,指导村级开展宣传教育防治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人:管浩

联系方式:6022708

2、医政药政科(中医药管理科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医改工作。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村医、个体行医人员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管理局日常事务。

负责人:刘宝忠

  联系方式6021781

 

3、 公共卫生科(应急办、民生办)

 负责疾病预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拟订市域疾病防治规划、妇幼健康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健康科学。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卫生计生民生工程。

  负责人:戴敏

联系方式:6975229

4、    科教人事科

拟订县域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行业专业学会管理。

   负责人:王娟

  联系方式:6028644

5、规划信息科

 承担健康广德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协调实施项目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人口和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葛瑞震

     联系方式6817551 

6、老龄健康科

   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委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健康产业规划推进、协调工作。

  负责人:戴大林

   联系方式 :6817550

7、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长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

联系人:薛景

    联系方式681755

 

8、法制监督科长

 承担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职业健康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导范执法行为,组织执法资格考试,负责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刘正勇

联系方式6817550

9、  财务科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人:李开伟

联系方式:6028974

  1. 行政服务科

    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辖区内医疗监督平台运行管理;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审核。

    负责人:祝军

    联系方式:6975204

    办公时间:早上8点-11:40;下午1;30-4:30

    办公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天官山路2号

    11、 广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工作;组织开展卫生检查及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镇(乡)、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活动;负责全市农村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城乡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围绕预防和控制疾病,开展社会动员、组织群众性卫生活动,负责爱国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无偿献血工作。

      联系人:杨林

      联系方式:6816533

12、广德市计划生育协会

广德市计划生育协会(事业性质)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编制3名。主要职责:指导乡镇机关单位和开发区企业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拟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协会开展活动。协助卫生计划生育部门宣传人口科学理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婚育科学知识、引导和帮助群众实施计划生育。帮助和指导兴办人口福利事业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三结合”工作。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好为群众的服务工作。承担政府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欧阳宜

联系方式:6023962

13、办公地址:广德市爱民路;

14、办公室电话:0563-6022708

15、投诉举报电话:0563-6022708 

16、邮箱:gdwsbgs@163.com

17、办公室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18、邮政编码:242200;

19、主要负责人: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邱秀敏 

 二级机构

  1. 广德市人民医院

    医疗卫生服务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该院职工的在职教育。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指导基层,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基层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负责人:姚天顺   

    联系方式6022659

    邮政编码:242200

    地址:广德市桃州南路51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 广德市中医院

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注重在疾病治疗、预防和康复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医疗和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协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市医管委和有关部门批准,与相关医疗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开展援疆援藏、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和志愿者服务工作参与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游昌林     

联系方式6023788    

邮政编码:2422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7:30-11: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址:广德市广溧路与和平路交叉处  

 

3、广德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发放具体事务,妇幼健康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受市卫健委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负责人王伟民   

联系方式6022730

邮编:242200

办公时间:上午8:00点-11:30.下午14:30-17:00

 

 

 

 

 

 

  1.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对血吸虫病、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等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防控对策;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负责全市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对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进行检测管理。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技术服务。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相关医学检查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业监护工作,对全市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登记、申报。开展各类就业前及转岗、离岗体检或上门体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体检服务,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相关的评价与指导;开展特色口腔专业服务,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口腔诊疗服务;开展全市城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狂犬病暴露处置、成人易感人群的HPV、乙肝、出血热等疫苗接种;承担全市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艾滋病、贫困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工作。

    支持工作。 

    负责人:窦松

    联系方式6022702

    邮编:242200

    办公时间:上午8:00点-11:45.下午14:30-17:30

  2. 广德市监督执法中心

    依法监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放射、学校卫生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负责人:张明

    联系方式:2220161

    邮编:242200

    办公时间:上午8:00点-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广德市爱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