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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012-00093 组配分类: 供电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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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供电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0-12-28
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28 15:04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安徽省阶梯电价规定的第一档电量为每月180度,第二档为180-350度,第三档为350度以上。分档电量通常按年累计结算,也就是就说,安徽居民用户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180度×12月)以内部分,按第一档电价执行;2161度~4200度(350度×12月)部分,每度电加价5分钱;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200度后,则每度电加价0.3元。

安徽省居民阶梯电价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