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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6-0002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9 发布日期: 2023-06-19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6-0002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9
发布日期: 2023-06-19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19 16:23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办理原则

(一)依法办理的原则。各承办科室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办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认真研究解决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是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确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许可或受其它条件限制,目前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解释原因。

(三)分类办理的原则。各承办科室要认真分析建议和提案,按照具体内容、紧迫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分类,统筹计划,突出重点,认真办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力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要求。

(四)务求实效的原则。办理建议和提案,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突出解决好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办理程序

(一)交办。

收到上级部门转来的建议、提案后,按内容发到各有关科室,由各科室负责人签收。

(二)承办

1、办理前,通过登门拜访、电话沟通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商讨解决办法,确保办理质量;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进展,征询他们的指导意见;办理后,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听取他们下一步意见。确因政策、法律规定或客观条件无法解决的,我们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2、作为主办单位,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商议回复内容;作为协办单位,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把我们的意见提出来,协助主办单位形成回复意见。

3、内部明确分工,保证每一个政协委员提案,有分管负责人领衔,有相关科室主办,有协办科室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办理效率。对人大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提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答复函规范。

(三)答复

严格按照县有关文件和局专题部署会对办理时间节点的要求,局办公室认真汇总梳理相关科室的办理结果,并将书面答复材料反馈至县政府办。

(四)总结。

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束后,及时总结,及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三、办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五定三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包落实、包回复、包满意),严把“六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切实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督办检查制度。办公室对办理工作负有催办、督促等职责,及时掌握各承办科实验室的办理工作情况。

(三)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交流、现场办理,征求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