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杭镇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根据我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自2020年12月中旬起,对你镇201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就地审计。届时请予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王启锋
审计组成员:邓媛媛(主审)、张唯(廉政监督员)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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