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应参加居民医保: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长期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在本市各类在校学生。
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保,做到应保尽保,不断保、不漏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征缴标准
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80元,缴纳保险费后,中途不予退保。
三、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限
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线上缴费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春节集中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缴费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2月底,待遇保障周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1、已参加我市2020年居民医保人员。通过登录皖事通、广德医保微信公众号、城乡居民医保在线缴费平台,自行续保缴费。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委会参保缴费的,由村(社区)委会工作人员帮助居民通过医保在线缴费平台续保缴费。
2、新参保人员。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委会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线上缴费。
3、2020年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人员中,2021年参加城镇职工或异地居民医保的,由乡镇负责核实、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修改征缴平台参保状态。
4、基本信息错误、家庭缴费成员变动等情况,于11月份后,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委会进行信息登记,平台修改后,进行线上缴费。
5、因错误缴费、自然减员等原因需退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