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08-0018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从家峰对《广德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20-2030) 》进行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7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08-0018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从家峰对《广德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20-2030) 》进行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7
【主要负责人解读】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从家峰对《广德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20-2030) 》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07 08:57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从家峰就《广德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20-2030) 》作如下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制定的背景

答:

1.制定背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实现广德市农村地区水环境的基本改善,有效恢复农村河网的自净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办发〔2014〕2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6]95 号),广德市住建 局于 2017 年 12 月份编制了《广德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7-2030)》(“以下称《规划》”)。

《规划》实施以来,广德市先后完成了桃州镇、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柏垫镇、杨滩镇、东亭乡、卢村乡、四合乡等 9 个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以及各乡镇部分中心村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得到了一定治理。但现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良莠不齐。2018 年 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2018 年 9 月 29 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排放标准的通知》,标志着国家有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对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突破当前农村污水治理的瓶颈,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历史性的意义。2019年12 月 25 日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正式发布,该标准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2019 年 9 月 20 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地编制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改善环境,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满意度,2020年5月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启动了《广德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修编工作。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订),2016 年 7 月 2 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2019 年 4 月 23 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2020 年 9 月 1 日施行

2.2 技术标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 号),2014 年 5 月 16

(2)《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19 年 9 月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02年 6 月 1 日施行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003 年 7 月 1 日施行

(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2006年11 月1日施行

(6)《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2008 年 10 月 1 日施行

(7)《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2011 年 1 月 1 日施行

(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2011 年 3 月 1 日施行

(9)《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2012 年 3 月 1 日施行

(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2016 年 8 月 1 日施行

(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 年修订)

(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2017 年 4 月 1 日施行

(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

(1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2019 年 8 月 1 日施行

(15)《村庄整治技术标准》(GB/T50445-2019),2020 年 1月1日施行

(1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2020年1月1日施行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起草过程

答:部门实地勘察考核,第三方专家进行研讨,拟定初稿,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交由市政府办公室。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目标

答:优先治理镇区、中心村、美丽乡村、生态敏感区、发展乡村旅游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至 2025年,广德市 9 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 80%,污水处理达标率要实现 100%。104个中心村实现管网有效覆盖,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 100%;大型自然村民组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80%;广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卢村水库、粮长门水库)、7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太极洞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的村庄污水实现 100%治理。 现状城镇污水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处理规模小于 500m3 /d 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按安徽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控制,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在满足相应农灌标准后,直接用于农灌。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对象范围。

答:《广德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20-2030) 》适用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等。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重点内容。

答:重点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实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至 2030 年,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收集率和达标率实现 100%,其他自然村庄生活污水实现 95%治理。处理规模小于 500m3 /d 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按安徽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标准控制,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在满足相应农灌标准后,直接用于农灌。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创新举措。

答:项目建成后可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

可解决各个镇内工业企业生产、农业种植、居民生活的污水处理问题,极大地改善了镇区及农村的水污染状况,为构筑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2.社会效益

(1)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解决镇区及农村镇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利于改善镇区人居环境,减少潜在健康风险;

(2)有利于改善镇区民生,使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环境矛盾,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4)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二元结构的转变;

(5)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环保意识,对推动社会主义新镇区建设,促进镇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平衡、整体、协调发展,起到明显的社会效益。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答:下一步我局将

1.完善处理设施工艺,取得最佳处理效果。

2.完善运维管理机制。  

3.加强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