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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049/202011-00001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审计东亭乡党委书记傅明辉同志、乡长刘晨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文号: 广审委办通﹝2020﹞11号
生成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2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049/202011-00001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审计东亭乡党委书记傅明辉同志、乡长刘晨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文号: 广审委办通﹝2020﹞11号
生成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2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审计东亭乡党委书记傅明辉同志、乡长刘晨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 15:35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东亭乡党委、政府并傅明辉同志、刘晨同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1月上旬起,对你乡党委书记傅明辉同志、乡长刘晨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期间为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届时请予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请傅明辉同志、刘晨同志在审计进点5日内提交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报告。

    审计组组长:程 航

    审计组成员:赵培培(主审)、戈国强、邹庆山(廉政监督员)、宋馨、舒淇等。

 

 

 

        中共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广德市审计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