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审计厅《2020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要点》,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派出审计组,对广德市2018--2019年度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2018--2019年度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别由市交易中心和市数据资源局收缴管理。
(一)履约保证金运行情况
2019年5月底前,履约保证金由市交易中心(原招投标管理局)管理,收缴入账工作由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负责。2019年5月底,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市国投公司将结余款项移交给市数据资源局,此后履约保证金由市数据资源局收缴管理并入账。
2019年5月31日市国投公司移交履约保证金应退账款(金额为7458.94万元,系历年累计余额,不含利息)转入市数据资源局保证金专户。此部分履约保证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退付2764.1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数据资源局履约保证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8322.99万元(其中存款利息为44.03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运行情况
2019年3月底前投标保证金由市数据资源局收缴管理,2019年4月后由市交易中心收缴管理。
市数据资源局:截至2017年底投标保证金账户余额为4140.62万元(含利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标保证金结余金额1400.18万元(含利息54.65万元)。
市交易中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标保证金账户存款余额约为5889.23万元(含利息12.12万元)。
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履约保证金应退未退。
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洗扫车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11.2万元、广德县滨河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履约保证金49.8万元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应退未退。
责任主体是市数据资源局。
2. 退还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办理。
四合乡交通综合服务工程因非中标人责任超过三个月无法开工,中标人申请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后经业主同意和市数据资源局审核,全额退还了履约保证金。违反了广公委〔2019〕1号文“非中标人责任,自履约保证金交纳之日起达三个月以上仍无法履约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先予退还交纳总额80%的履约保证金”之规定。审计期间,市数据资源局已追回中标人20%履约保证金6万元。
3.履约保证金缴纳不及时。
部分项目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市数据资源局账户。
4.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不规范。
存在保函滞后、期限较短问题。
三、审计意见和建议
被审计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监管,扎实做好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缴和清退工作,确保应退未退账款清零。规范“现金+保函”履约保函形式,并适时跟踪,做好保函续保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营商重企环境进一步改善。
抄报: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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