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强调生命重于泰山,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 号)、安徽省安委会印发的《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安〔2020〕2 号)、宣城市安委会印发的《宣城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宣安〔2020〕2 号),制定《广德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但在传统高危行业,风险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防控,其他领域事故也时有发生,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责任落实、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广德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安委办会同市应急局相关处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共同起草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书面征求了各乡镇(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意见,收到意见或建议3条,吸收采纳后报市政府同意印发。
四、主要任务
一是总体要求。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主要任务。在20个领域制定了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三是进度安排。从2020年7月起至 2022 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四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规落实、强化保障能力、改进监管方式、严格问效问责 5 个方面加强保障,确保我省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五、工作目标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实现“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工作目标。
六、创新举措
研究制定符合广德市实际“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11”,即按照省、市要求开展的10个专项实施方案及工贸行业专项实施方案;“N”,即根据我市实际在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增加的专项实施方案。
七、保障措施
将成立广德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20 个专项工作组,分别对应我市 2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八、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消除事故隐患。开展“铸安”行动,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实现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流程环节“四个全覆盖”,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二是闭环运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三是全面推进数字监管系统平台建设。推进安徽省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及应急指挥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窄带无线通信网“三张网”推广应用。
四是有效保障复工复产安全运行,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六稳”“六保”毫不放松抓实安全风险防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