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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009-00015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成立广德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3 发布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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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成立广德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3
发布日期: 2020-09-03
关于成立广德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15:46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成立广德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

整治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局有关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加强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德“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我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

组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段造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祥林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黎  静  局党委委员

杨前成  局党委委员

成员:李伦超  张立军      汪敏敏   王脉源  骆宦欢

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举措,部署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分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势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2.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责。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分管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副组长负责,其他副组长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域内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

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抽调相关业务科(室)及有关局属单位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与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为同机构。

组成人员

主任(召集人):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局长何祥林兼任

副主任:李伦超  张立军    

成员:齐  强      余官重  刘荣君  周滋璇 熊英    

)工作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举措和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乡镇民政所、局属民政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调研,定期分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建议;承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可结合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一并召开。遇有重大事项和重要议题及时召开,听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报告制度

有安全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每季度首月上旬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每年年底前报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2022年9月前报告工作领域内的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调研制度

有关科室(单位)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年行动落实情况调研指导,督促各乡镇民政所和局属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