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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009-00048 组配分类: 教育改革和房地产市场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文号: 广教体办函〔2020〕218号
生成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09-02
【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2 08:44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校(学区),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和规范办学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均衡编班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等等,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招生入学和规范办学的工作要求,对新入学的学生,要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师资力量,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尖子班等,杜绝不均衡编班行为;同时,对已入学的其他年级尤其是初中八、九年级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二、规范学籍管理

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学籍管理和学生转学的规定要求和工作程序,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新生入学必须人籍一致。未经审批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违规招收责任区以外的学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

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和规范办学的工作要求,严守纪律,迅速自查,93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市教体局将组织督查,对存在均衡编班落实不到位、违规转学、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退回。民办学校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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