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回应关切 > 民生领域专题回应 > 养老服务和社会保障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009-00022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和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答】广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生儿参保政策解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01
【政策解答】广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生儿参保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20-09-01 11:30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线上线下有关医保政策咨询统计,较多群众对新生儿参保方式存在疑问,现就目前我市新生儿购买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目前,我市新生儿参保方式有两种,第一,在母亲怀孕期间提前参保,自出生之日起生效;第二,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先上户口,然后携带户口本,在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广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参保方式在新生儿出生后,携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进行信息登记方可使用,信息登记成功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正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