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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049/202008-00004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张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文号: 广审委办通﹝2020﹞8号
生成日期: 2020-08-21 发布日期: 2020-08-21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049/202008-00004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张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文号: 广审委办通﹝2020﹞8号
生成日期: 2020-08-21
发布日期: 2020-08-21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张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1 11:20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并张伟同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根据宣城市审计局授权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8月下旬起,对张伟同志任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为20171月至20206月,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届时请予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请张伟同志在审计进点5日内提交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报告。

审计组组长:徐海强

审计组副组长:王启锋

审计组成员:张唯(主审)、杨凤琴(廉政监督员)、邓媛媛、徐红娟等







中共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广德市审计局

2020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