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公示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007-00098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7-3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007-00098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7-30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30 16:1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案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类型 行政处罚时间 行政处罚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1 *敏违法
开采案
* 违法开采 2020.07.15 广自然资规执罚(202037 *敏于2020512日,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邱村镇吉山村洪村采挖砂页岩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依法没收采挖的矿产品(砂页岩)40吨,移送邱村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置。二、对采挖的矿产品40吨(总价值1640元),处以50%的罚款,计82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