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广德滨瑞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配件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务服务科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件汽车配件注塑件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德昌路2号
建设单位:广德滨瑞塑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德昌路2号,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广德滨瑞塑胶有限公司拟在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1000万元,租赁安徽日亮氟塑密封件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760平方米,投资建设“年产300万件汽车配件注塑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废水、噪声和固废。
废水:
本项目冷却废水经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烘干机、注塑机、塑料破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源声级范围约在65dB(A)~80dB(A)之间。通过降噪措施,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循环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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