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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004-0008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20〕23号
生成日期: 2020-04-25 发布日期: 2020-04-2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5:3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德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25日


广德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环境特征和现状,特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效益的协调统一。对人为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治理。要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各项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我市气候及地质环境基本情况

我市位于皖南山区和沿江平原的过渡带,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适中,日照充足,无霜期210天左右,夏热冬冷,梅雨期40天左右,四季分明区,年平均气温差异较大,一年四季降水差距很大,春季降水占全年降水的32%,夏季占38%,4月进入雨季,5月梅雨连绵, 日降水量50 mm以上的暴雨较常见,主要集中在5至9月,暴雨次数占全年的75%。市内地形地貌复杂,地质构造断裂发育,是地质灾害多发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频繁,造成地质环境更加脆弱,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2020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易发时间段。根据气象部门数据预测,结合降雨趋势预测分析,今年地质灾害与近年平均程度相当。2020年6至8月为我市降雨集中时期,期间雨天多、雨量大、河水陡涨,极易诱发各种地质灾害。根据区域特点,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时段为5月至9月(主汛期)和冰雪融化期。

(二)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地区。通过对历年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为新杭采空塌陷区、卢村乡、四合乡、杨滩镇、柏垫镇等山区乡镇、生产矿山和简易修建的乡村公路。特别是早期切坡建造的土木结构房屋、依山建房、乡村公路,在暴雨、连阴雨和冰雪融化期间,受地质灾害威胁程度较大。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要任务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乡镇要在汛前对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厂所在地、乡村道路、重点水利工程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个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抢险救灾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2.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防灾预案表发放、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资料归档等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3.在汛期加强巡查,特殊天气要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并做好监测记录。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及时启动应急抢险,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上报。

4.建立健全乡(镇)、村、组、户、监测员为一体的群防群测机制。各乡镇要对威胁1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划定警戒线、树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灾害类型、威胁范围、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等。对每处监测点(详见附表3)都要落实监测员,签订监测员聘用协议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伤亡事故。

5.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推广“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乡(镇)为网格单元,落实“乡(镇)、村(社区)、自然资源规划所、地质专业人员”“四位一体”协同管理模式,逐级明确责任人,落实防灾措施,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

(二)市重点地质灾害点及防治措施。经安徽省地质环境总站广德分站对各乡镇排查报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核查后,确定我市2020年新增地质灾害点66处,2019年的5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避让搬迁核销20处后剩余32处,现全市实有地质灾害点98处。2020年计划进行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点40处55户,其余58处以观察、监测为主。

1.避让搬迁地质灾害点40处。分布在四合乡6处、杨滩镇3处、卢村乡25处、柏垫镇6处。由所在乡镇选定安置点,组织实施搬迁避让,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房屋拆除工作,8月份由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所在乡镇共同组织初验,初验时房屋未拆除的取消资金补助,验收通过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彻底消除灾害隐患。

2.观察监测地质灾害点58处。明确乡、村、组责任人和监测员,加强监测,发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防灾预案表,做好预防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组织避让并上报有关情况。

3.对各乡镇未确定为地质灾害点的切坡建房户。由各乡镇组织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确定乡、村、组责任人和监测人,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处理并上报。加大宣传、排查和巡查力度,切实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威胁。

4.实施零星隐患点治理。主要指一些突发小灾害或隐患点的治理,由于影响人员少,搬迁难度大,采取招标费用大,各乡镇应及时采取小工程进行治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确实增强责任感。建立市领导指导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监测、预防、转移居住、避让搬迁责任,做好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地质灾害的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市应急管理局对监管范围内矿山的开采边坡及废土场加强监测和巡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同时组织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增强抢险救灾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市住建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要认真履行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公路沿线、公路施工现场及取土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市铁路建设管理中心要做好铁路沿线、高铁施工现场及取土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水利局要履行河流、水库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文旅局要履行山区景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危险景点应落实应急措施;市气象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报水平;市财政局要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发改委要统筹做好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各基层站所(分局)要做到“五到位”:居民建房地质灾害要评估到位;二是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要落实到位;三是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巡查到位;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要发送到位;五是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防治预案和人员到位。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面向基层,加强宣传。通过制作专题片,结合“防灾减灾日” “地球日” “土地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展板等多种形式,印发宣传画册、手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推广地质灾害简易预警设备,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预警水平,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能力。组织全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同时要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三)落实经费保障工作。2020年计划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点40处55户,按4万元/每户(省级3万元/每户,市级1万元/每户)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共计220万元(省级165万元,市级55万元)(详见附表2)。58处观察监测点监测员每人每年按1500元补助,计8.7万元(市级资金),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技术服务费15万元(市级资金),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经费80万元(市级资金),零星隐患点治理费用200万元(市级资金)。合计资金523.7万元(其中省级搬迁避让补助165万元,市级358.7万元),市级补助资金从市财政采矿权价款中列支。

避让搬迁补助资金通过验收后由市财政局按4万元/每户标准拨付到农户一卡通(其中省级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每户3万元,合计165万元由市级财政提前垫付,再向省申报搬迁避让“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监测员补助、技术服务费、网格化平台建设费、零星隐患点治理费用共计358.7万元由市财政局据实拨付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严把地质灾害预防关。持续抓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2020年度市领导指导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表

2.2020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明细表

3.2020年58处地质灾害观察监测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