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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002-0014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20〕8号
生成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2-15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002-0014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20〕8号
生成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2-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5 14:53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桃州镇、卢村乡、东亭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2月3日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

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推进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村片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管理工作,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不断完善扬子鳄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第一。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系统完整、产权清晰、监管有效的扬子鳄保护区管理格局。

坚持依法依规。以国家、省和宣城市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严守法律底线,严格处置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保护区存在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参与、社区共管。以解决群众、媒体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发挥保护区内群众的积极性,不断探索扬子鳄保护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新型保护模式。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彻底整治自然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三、总体目标

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构建较完善的保护区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保护机制,使保护区管理更加规范,监管手段更加科学、有效,破坏扬子鳄保护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野生扬子鳄得到有效保护,野外种群数量稳步攀升。

四、保护措施

(一)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

1.按照《广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保护区作为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进一步确定市级林长职责,组织指导好保护区内的扬子鳄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监督下一级林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严格问效追责。

2.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管理责任制,辖区党政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责任。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扬子鳄保护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市级林长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对问题严重和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职责,完善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所属乡镇及行政村、市直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健全教育宣传保障机制。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以及党政机关干部学习计划,深入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利用媒体广泛持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扬子鳄保护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向村民做好宣传沟通,积极化解人鳄矛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争取上级生态补偿、公益林补偿等资金。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强化对扬子鳄保护区内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四)严格项目准入、规范项目程序。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保护要求,确实需要保护区内开展项目建设等活动的,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逐项逐级审批到位,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违反法律法规,擅自进行项目建设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五)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制定完善扬子鳄保护区日常监管方案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执法科技装备水平,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监管体系,对保护区进行无盲点巡护监管,实现巡查日常化、科学化、规范化。市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依法加强对扬子鳄保护区的日常巡查执法和监管处置。                                                                                                                                                                                                                                                        

(六)强化协作共管机制,实现社区共管。加强与扬子鳄保护区广德市保护管理站协作共管,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共同建立保护制度,共同做好日常保护工作,建立行政村(社区)参与扬子鳄保护工作机制,制定扬子鳄保护村民公约,组织保护区周边行政村(社区)热爱保护事业、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村民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

(七)强化扬子鳄栖息地保护。严格执行保护区政策法规,严禁在保护区内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对水库、塘坝、农田等扬子鳄重要栖息地进行标准化改造,在扬子鳄保护区有计划投放饵料。组织实施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原住民生态搬迁,控制保护区实验区村庄扩展,限制新增生产生活设施。积极引导保护区及附近原住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人为干扰。组织技术人员指导保护区农户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八)加强保护区内部设施的建设。逐步完善保护区内视频监控设备的建设,特别在核心区扬子鳄栖息地,加大核心区界桩埋设密度。逐步将保护区建设成为半封闭的场所,限制人员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