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兴松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陈兴松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罗正军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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