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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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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1510790C/202004-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开展广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30 发布日期: 2020-04-3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广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11:30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展现我市退役军人风采,弘扬时代新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央、省、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相关要求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热爱广德、建设广德、奉献广德,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崇尚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评选活动主要包括广泛发动、推荐申报、评选命名、宣传表彰等环节。

1、 广泛发动(5月6日一5月15日)

在微信工作群、政府网站及有关门户网站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认真撰写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共同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申报(5月16日—6月5日)

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我市的所有退役军人(副县级或相当于副县级以上人员不参加评选),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获得宣城市级以上“优秀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称号的,此次不参加推荐评选)。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广泛摸排,坚持好中选优,按要求提供事迹材料及申报审批表,每个单位推荐1名。

3、评选命名(6月6日—7月5日)

严格对照《广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条件》(附件1),采取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纪委监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组成)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10名广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广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人员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宣城市、安徽省乃至全国“最美退役军人”评选。

4、宣传表彰(7月6日—8月1日)

幸福广德、微信工作群、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有关门户网站大力宣扬广德市“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在全市营造崇尚军人的浓厚氛围,并在“八一”期间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广德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是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弘扬社会正能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 宣传发动,积极推荐。各单位、各部门要扩大宣传,积极推荐。6月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将《广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2)、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及申请人身份证、退役证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褒扬科。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 635047581@qq.com。联系人:李祖娥,联系电话:6022562,逾期不再受理。

3、 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 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推荐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要结合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附件1:广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条件

附件2:广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



市委宣传部          市人武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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